本报环江讯 (记者/卿要林 通讯员/韦琪)日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韦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该院检察长王列成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蒋林飞担任审判长,检法两长同庭守护老人“养老钱”。

2018年至2021年,韦某某利用其在人寿保险公司任职身份,以“投资养老保险”为幌子,以获得“高额利润”为噱头,先后4次诱导时年78岁的韦某投资养老保险,涉案金额9.25万元。

公安机关立案后,环江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建立养老诈骗案件办理绿色通道,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督促引导韦某某及其家属自愿退赔。通过释法说理,被告人主动退赃,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9.25万元。

法庭上,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并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案件定性、量刑情节和社会危害等方面全面细致地出示证据并发表公诉意见,依“法、理、情”进行释法说理。

经过2个小时审理,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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