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田茂桥)2023年,松桃自治县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在“严”字上下功夫,推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全年共完成3轮次对161个党组织的巡察、1轮次对锰污染治理和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巡察,反馈问题2189个,整改率达93.77%;推动建立完善制度154项,移交问题线索66件。

一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巡察整改监督,制定和完善巡察整改监督机制,明确民生项目监督特派联络中心作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的专责部门,理顺民生项目监督特派联络中心、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等巡察整改职能责任和工作流程。着力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查处重点线索和促改面上问题“两手抓”,建立巡察反馈问题和线索优先办理机制。推动日常监督“关口”前移,强化巡察整改材料审核,严格落实“三方联审”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三方联审巡察整改方案、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43份,提出意见建议561条。

同时,强化整改督促和成效评估,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成效进行评估,对评为“较差”等次的,按程序予以问责。对整改成效不明显、整改较差的被巡察党组织,授权巡察组长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回访结果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通报。目前已对7个乡镇党委组织落实整改情况开展了回访,对6个单位进行了整改成效评估。

通过巡察整改,该县共推动被巡察单位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33项,向县有关主管部门移交共性问题5项,推动专项治理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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