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

奋力谱写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典型案例分析

摘要近年来,攀枝花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截至目前,攀枝花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3个,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2个,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1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69,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6个,形成了全市各民族携手并肩、和谐共处、团结奋斗、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生动局面。

一、背景情况

攀枝花市位于祖国西南边陲,东北与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接壤,西南与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相邻,是进出川滇的“咽喉”要道、川藏迂回通道。攀枝花市是一个因“三线建设”兴起的工业移民城市,“人来自五湖四海、语言南腔北调”,历史上一直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域。1965年攀枝花特区正式成立,全国数十万建设大军进入攀枝花;因“三线”建设需要,陆续将原属西昌专区盐边县、米易县和原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的仁和区行政区划调整新建攀枝花。全市总面积744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21.2万人。共有44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占83.2%43个少数民族总人口18.45万人(世居的7个少数民族中,彝族14.96万人、傈僳族1.03万人、苗族0.42万人、傣族0.4万人、回族0.33万人、纳西族0.28万人、白族0.26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6.8%,少数民族人口占比较高,在四川省仅低于甘孜、阿坝和凉山三个民族自治州。全市两县三区中,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享受四川省民族地区待遇,民族乡10个,是典型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创建+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基石。一是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工作,组建1个市级宣讲团+5个县(区)宣讲队+N个行业宣讲组”的宣讲队伍,推进大宣教“七进+”活动,开展集中宣讲300余场次。二是制定《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工作实施方案》,编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16000余册,摄制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专题片4部,开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宣传专栏,刊(播)各类民族团结进步信息900余条,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宣传活动50余场,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推进大宣教工作。三是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评选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65个,模范个人120名,彰显各民族团结友爱、相濡以沫的正能量。

 

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二)以“创建+争取政策”,强化政策支持。一是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积极争取对民族地区的重大扶持政策。争取自发迁居农民后续扶持政策长效机制,将省政府对我市自发迁居农民阶段性资金扶持争取转为了长期固定扶持。将攀枝花市纳入《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21—2030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21—2030年)》扶持范围。争取省级民族资金加大投入,近三年来,共争取各类民族专项资金8536万元。二是强化差别化扶持政策。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在民族地区实行中职免费教育。对报考我市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岗位的本市民族考生分类实行招录照顾政策。民族地区乡镇、村文化阵地建设全部完成,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通讯网络全覆盖,各民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芒果、核桃特色种植业和民族风情旅游,成为少数民族增收新渠道,仁和区被评定为国家级农业国贸基地,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县,盐边县昔格达村获评天府旅游名村。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织布技术

(三)以“创建+改善民生”,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在创建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创建工作与群众利益的结合点,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推动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近年来,全市投入资金4480万元,并配套其他资金,在民族地区实施特色优势产业基地道路131.1公里,架设各类管道184.2公里,修建和整治水池11400立方、整治沟渠6500米;新建多功能现代农业系统1套,试种“澳洲坚果”500亩,种植魔芋30亩,改造提灌系统7套,解决1100余户4500余人的饮水困难,进一步改善15000余亩芒果、1800余亩粮食和蔬菜、1188亩核桃、1056亩青花椒、260亩蚕桑、100亩烤烟的灌溉条件。投入资金2110万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项目16个。投入资金100万元,实施民族教育、民族体育、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校园基础建设、学校主题校园文化打造等项目,改善民族地区4所中小学3500余名师生的教育教学条件。投入资金153万元,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项目11个,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200余人次,开展民族地区实用技术、人才培养、劳动技能培训2000余人次,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位2个,新建文化墙100平方米,平整场地1000平方米等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万元,收入水平连续8年居全省第二,民族地区呈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攀枝花民族地区四好村公路

(四)“创建+移风易俗”,打牢团结进步的社会基础。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攀枝花市民政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攀枝花市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方案》及工作导则,“一年见成效、两年固基础、三年成常态”目标,聚焦高价彩礼等重点问题进行治理。力争综合治理一年后,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得到有效遏制;两年后,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成为群众行动自觉,家庭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三年后,移风易俗步入常态化轨道,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工作目标,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目前,全市民族地区婚丧喜庆事宜移风易俗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高额彩礼、厚葬薄养、滥办酒席请客收礼不良现象得到明显遏制,新风尚逐渐深入人心,俭以养德、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日趋浓厚。

(五)以“创建+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一是发挥城市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要平台作用,按照城市和社区民族工“两个标准”完善城市民族工作和社区民族工作标准体系。建立攀枝花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平台,在西区、米易县先行试点,开展信息采集、便民服务等工作,探索经验,优化工作,不断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二是与凉山州、昆明市、楚雄州等六市州签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席会议协作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双向对接服务管理,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卫生健康、法律援助服务等方面提供帮助。三是全市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法律服务站49个、法律服务室336个,近年来共受理涉及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844件,为少数民族群众协调纠纷、接待来访来电1200余人次,有效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精准兜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城市630/.人、农村440/.人,全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少数民族群众有7100余人,占全市低保总数的32.3%,切实兜牢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五是关爱帮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重点人群,对摸底调查掌握的孕产妇及儿童进行系统管理,同时对孕产妇进行高危筛查、登记、追访,大力宣传妇幼健康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营造有利于少数民族妇女儿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六是继续实施对所有来攀就业、发展、定居人员的子女在攀就学给予和攀枝花户籍学生同等的政策待遇

(六)以“创建+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涉及少数民族因素矛盾隐患排查化解稳控工作,同时加强跨区域联动协作,与毗邻地区的民族工作部门建立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协调处置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利用“榴小籽”志愿服务队、石榴籽调解室等,依法依规妥善协调处理了100余起涉及少数民族纠纷,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四个到位”,合理诉求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说服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仁和区、米易县获评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区)。盐边县渔门司法所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

三、经验启示

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坚持把民族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关键是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不断强化民族地区发展支持措施,加快推进跨越发展,努力改善民生,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促发展;要坚持依法治理,积极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涉及各民族的各种问题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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