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瑶族自治县,位于祖国西南端,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老街省隔河相望,因地处红河与南溪河交汇处而得名。于1950年1月1日成立河口县人民政府,1963年7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河口瑶族自治县。全县国土面积1332平方公里,国境线长193公里,共辖6个乡镇4个农场,总人口11.1万人,居住着瑶、苗、壮等24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69%。
       河口自古以来就是我国西南边陲重镇,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在河口设置进桑关。清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辟河口为商埠。1908年,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在河口发动“河口起义”。1910年,云南第一条铁路、中国第一条国际铁路—滇越铁路全线通车。1969年,6900余名知识青年响应国家号召,从北京、上海、重庆等五湖四海汇集河口屯垦戍边。1992年,国务院批准河口为沿边开放县,列为国家级一类口岸,国务院特区办批准河口设立边境经济合作区。2019年8月31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在河口揭牌成立。悠久的历史、浓厚的知青文化和独特区位,造就了河口各族人民勤劳纯朴、团结奋进、开放包容的民族精神。
       河口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提出的“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和“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谱写了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生态文明、社会和谐的精彩华章。截止目前,河口县共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个、示范乡2个、示范村17个、示范社区1个、特色村5个;州级示范单位24个、示范教育基地1个、示范家庭100户;先后有3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1人被授予“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2020年8月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主要做法及成效
       河口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牢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
高位推动凝共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不断凝聚“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高度共识,坚决扛起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责任和历史担当,把创建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农场)、县级各部门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示范创建领导机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高位高效推进创建工作。压实责任强保障。对照创建测评指标,制定了《河口县持续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纳入乡镇(农场)和县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以责任倒逼创建工作落实落地。强化队伍勇担当。不断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在县管领导干部522人中,少数民族干部252人,占总数的48.28%。各族干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区县融合”发展、“美丽县城”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工作,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做到思想一致、行动一致、步调一致,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形成甘于奉献、勇于争先、团结干事的浓厚氛围,有力有效推动全县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始终坚持宣教并重,不断坚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党建引领促教育。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民族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紧紧抓住对中华文化认同这个民族团结的“根”和“魂”,强化党建统领创建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县乡党校培训班,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的活动,形成每名党员干部就是一名民族团结“宣传员”,每个党组织就是一个民族团结“宣传阵地”的工作格局。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统一战线非党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培训2.2万余人次。多措并举抓宣传。坚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民族团结宣传周”等集中宣传,先后投入300余万元用于宣传牌、宣传墙、专题片、公益歌曲制作和媒体对外宣传,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规,向广大群众发放《民族团结宣传手册》《民族法律法规手册》、民族宣传折页及宣传单等宣传材料6.8万余份,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报纸有文章、网络有信息。充分发挥县、乡、村演出团体和文艺队伍作用,借助“文化三下乡”“乡村大舞台”演出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潜移默化、根植于心,“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观念在各族干部群众心里深深扎根,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示范引领促创建。按照“突出工作重点,以点带面,坚持重点培育、典型引领、创新推动、整体提升”要求,结合“区位”、“沿边”、“跨境”的特点,将进口岸、进跨境电商产业园作为特色亮点纳入创建活动,示范创建由“九进”提升为“十一进”,创建工作实现全覆盖。全县涌现出瑶山乡五道河小组、县人民检察院、跨境电商产业园等一批叫得响、有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品牌,形成了学有标杆、创有示范、赶有目标的工作态势。
       (三)始终坚持开放发展,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部署,坚持把开放发展作为推进民族地区发展的突破口,牢牢抓住“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落地河口的历史机遇,全力推进沿边开放发展,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0.21亿元,同比增长6.4%,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物质基础不断夯实。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坚持以项目建设为牵引,全力推进猫屎咖啡国际创新中心和新东旭纺织服装产业园等46个重点签约项目落地建设,企业落地率达82%。全力推动招商引资。坚持“一把手”招商,自红河片区落地河口以来,累计引进省外到位资金47.04亿元。注册内资企业1988户,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产业园入驻企业达147户。加快培育发展动能。制定《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产业规划》,加快推进加工及贸易、大健康服务、跨境旅游、跨境电商物流“四大产业”发展,先后建成惠科电子信息产业园、跨境电商物流园等产业园区,产业发展动能强劲有力。制定《河口县农业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按照“稳橡、退蕉、扩果、增效”发展思路,重点打造14个林果产业区和1个生物药业产业区,民族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构建联动发展格局。与开远、蒙自等12个州内县市签订联动发展机制合作协议,与红河保税区、蒙自经开区加快联动融合发展,与昆明片区、德宏片区签订《片区协同创新联盟合作协议》,与自贸试验区绥芬河片区、黑河片区、崇左片区、德宏片区签订《沿边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形成“1(红河片区)+2(红河综保区、蒙自经开区)+13(以河口县为主的红河州13个县市)+N(国内其他园区及县市)+Y(越南)+D(东盟)”的联动发展格局,口岸经济全面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更加扎实。
       (四)始终坚持民生导向,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
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发展要求,坚持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实现边境各族人民群众与全国人民一道步入小康社会,凝聚了“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强大正能量。持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继续推进“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民族团结示范乡镇、示范村、产业发展等项目12个,推进2个省级边境小康村示范点建设。累计投入资金近7.32亿元,深入实施“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全县乡镇(农场)、行政村公路硬化率、通电率、4G网络覆盖率均达100%,边境各族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持续增进群众住房保障。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交钥匙”工程,建设29个搬迁安置区,组织搬迁贫困户987户3775人。实行农村危房改造差异化补助政策,累计改造农村危房2614户,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让各族贫困群众实现“住有所居、住有所安”。持续提升群众收入水平。推行“党组织+公司+基地+农户+‘明白人’‘带头人’+专家工作站+股份合作企业+产业发展+市场运作”的“9+”发展模式,成立产业扶贫新型经营主体22个。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1.33万人次,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次。采取“边民互市+扶贫”模式,引导各族边民6000余人参与互市交易,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的5610元上升到2020年的14973元,增长166.9%,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持续优化绿色生态文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实施“国门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着力打造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国门美丽村庄人居环境。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森林资源保护制度,持续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探索建立中越大气污染防治、国际界河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推动中越双边跨境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五)始终坚持文化认同,不断牢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
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的嘱托,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践实训示范基地”18个,讲习所7个,农民夜校6个;建成国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个,分中心9个,所10个,站48个,深入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用心擦亮“国门文化”名片。创建第4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河口国门文化形象工程”,已通过省级验收及文旅部专家评审答辩,河口县被列为云南省边境“文化睦邻示范区”创建试点县。扎实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乡镇农场文化站均已配备总分馆一体机,建成首个智慧城市书房,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文化交流促进民心相通。连续举办20届中国(河口)—越南(老街)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平台”。加强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建成盘王广场、北山民族广场、口岸森林公园和瑶山乡瑶族、桥头乡布依族2个民族文化传习馆,确保群众活动有“场地”。深入实施文化建设“1046”春天工程,盘王节、采花山等传统节庆活动和《爱民情 固边行》《大山里的门萨要出嫁》《月上瑶山》等优秀民族民间文艺作品,提升中华民族文化认同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深化中越友好交流。先后与越南缔结边境民族团结友好村寨5对,每年定期开展边境友好村寨会晤及文化交流活动,形成中越两国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和谐友好局面。营造乡村文明新风。广泛开展“文明新风示范村”“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大力弘扬时代新风,着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持续改善各族群众精神风貌,共同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六)始终坚持强边固防,不断稳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先治边”“治国必治边”的重大战略思想,着力写好民族团结“边”字文章,形成了“强边一条心、固防一家人”的团结氛围和强大合力,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国门意识、国土意识、国防意识不断树牢。抓实边境疫情防控。深化“党政军警民”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设立疫情防控卡点126个,组建边境机动巡逻队59支,小语种翻译志愿服务队、红袖标义务宣传队、边境边民境外亲友人员入境劝阻队363支1434人,义务开展防疫、宣传、劝导工作,形成了“村村是堡垒,户户是哨所,人人是哨兵”的防控格局,持续保持境外疫情“零输入”良好态势。推进“平安河口”建设。深入实施“国门红网”计划,开展智慧城市视频监控、“雪亮工程”等项目,建设“智慧边境”,加强边境地区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平安河口”、“法治河口”建设。组建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联防联控队伍28支,完成智慧县城视频监控、边境一期技防设备安装850套,建成抵边警务室19个并投入使用,全力加强边境管控和出入境管理。健全完善治理体系。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一网两单”制度,依法妥善处理民族矛盾纠纷,信访形势逐年好转,被国家信访局授予信访工作“三无县”称号,着力构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良好局面。制定《河口县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关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措施》,建立县、乡镇(农场)、村三级信息网络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切实把各种矛盾和隐患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县寺观教堂先后被命名为省级和谐寺观教堂1个、州级和谐寺观教堂4个、州级平安宗教活动场所1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活动场所1个。多年来,全县从未发生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经验启示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的主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发展,创造性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族工作重大命题,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只有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才能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的根本。热爱祖国、心系故土山河,是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情感认同和责任担当。要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重要论断的认识,各族干部群众都必须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家国情怀,始终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
       (三)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的关键。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河口是一个拥有24个民族的“大家庭”,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必须把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深化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关键举措,引导各种群众把自己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接在一起,置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巩固各族人民大团结,齐心协力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四)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河口的疆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深厚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灿烂的文化也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深厚的民族团结历史文化积淀,延绵不绝的血脉传承,是河口的特色,也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独特优势。只有各民族共同秉承团结进步之魂,续写血脉相融之情,做到手足相亲、精神相依,才能建设好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的核心。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够发展中国、引领中国走向繁荣富强。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加强民族团结的各方面,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向心力,让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成为各个民族及其每个成员的坚定信念和思想共识,才能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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